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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1-08-26 点击数: 2972

穗天府规〔2021〕4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

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工信局反映。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7日

 

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加快推动我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23年,天河区软件业迅猛发展,在行业应用软件、数字文创、大数据与区块链、人工智能、5G应用软件、信创应用、工业软件等七大领域优势凸显,发挥软件业作为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作用,引进海内外软件业高端人才和高学历人才,构筑全球软件业人才高地,壮大一批世界一流的软件业企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软件业集群,建设成为中国软件名城核心区、粤港澳大湾区软件产业先导区。

二、打造国际影响力软件业集群

1.支持“链主”企业快速发展。针对软件业产业链“链主”企业,从土地、资金、市场、人才配套等方面给予精准扶持,最高不超过2亿元,每家企业获得各类支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该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

2.支持重点软件业企业落户。对新落户的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软件业企业,在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20%以上的,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5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奖励。其中,新落户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天河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8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5亿元。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长1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区内软件业企业或新落户天河的上市软件业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软件业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

5.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场景落地。对获得国家、省、市工信部门和科技部门立项资助或奖励,并于上年度通过验收的5G、区块链、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传统行业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最高按项目获得资助或奖励资金的8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鼓励企业构建产业协同创新生态。对上级政府重点支持的区域产业创新中心或产业应用平台,按市扶持资金的50%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区内参与构建产业协同创新生态的企业,每件适配产品补贴1万元,每位认证人才补贴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的软件业企业,按照项目实到高校、科研机构金额的1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构筑全球软件业人才高地

7.给予高端人才奖励。吸引一批全球高端软件领军人才和细分领域发展急需人才,新引进国际尖端人才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安家费支持,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获得100万元安家费支持。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高于16%的规模以上软件业企业的个人年工资薪金应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可在市级软件人才政策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叠加,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人。

8.给予创新创业人才奖励。对软件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领导者给予天河英杰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重点培育软件产业的创新创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精英人才,分别给予50万、30万的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锐人才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评广州市独角兽企业、广州市高精尖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参与省级以上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技术攻关企业的核心团队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业企业,按其上年度经核定的R&D投入增量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每年最高50万元奖励。

9.支持引进高学历人才。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软件业企业,新引进的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应届高学历人才,按照博士每人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人。

10.支持产业贡献人才。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软件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长1亿元给予1个产业人才奖励名额。产业人才奖励由企业自行确定名单,按其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3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30%。

11.支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发展。对本区软件产业领域的新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以及新进站的博士以上人才给予支持。院士工作站可获得最高100万元,博士后站可获得最高30万元,博士工作站可获得1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博士后站、博士工作站的新进站人员,每人每年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生活补贴支持。新进站的院士以及出站后在本区工作创业的博士后、博士分别获得最高5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家费支持。

12.给予人才公寓支持。向为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重点软件业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计划指标,用以解决企业新引进人才过渡性住房保障问题。

13.给予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软件业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我市、我区住房保障的,按照3万元每人每年的标准给予住房租赁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人。

14.提供人才配套服务。向为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重点软件业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天河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紧缺急需人才计划指标、人才绿卡指标、体检和疗养休假指标等。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5.鼓励强链延链补链。成功引进软件业企业,且所引进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招商服务的企业(机构)所引进企业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和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增量的20%的奖励,两年合计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16.强化科技金融支撑。软件业企业上年度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按其上年度实际到账的风险投资总额的3%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7.鼓励龙头企业举办创新活动。对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软件业企业,举办全国性、国际性的战略性生态合作伙伴大会,且该大会纳入广州国际创新节系列活动的,按实际活动费用的3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8.提供优质专业服务。建立软件业企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支持法律、会计、咨询、人力资源等企业为软件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软件业企业等政策服务。

五、其他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范围。本意见所扶持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其他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适用对象。本措施适用于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企业、机构及其人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

(三)申报方式。相关政策举措申报请登录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

(四)适用原则。本政策条款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相关条款内容重复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

(五)政策期限。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政策咨询联系人:谢光坤 (高级经济师、高级科技咨询师、广东创业导师、高企培育导师)  电话:13711229592(微信)、020-81309552、邮箱:10790179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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