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天府规〔2021〕3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
加快推动高端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河区加快推动高端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天河区加快推动高端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加快推动我区高端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发展目标
到2023年,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支撑体系更加完备,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适应国际规则的专业人才,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的品牌机构,建成若干个特色化、专业化集聚示范载体,代表广州参加国际专业服务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专业服务业高地,成为全国高端专业服务引领区、样板区。
二、加强重点企业引育力度
1.支持重点企业落户。对新落户的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在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10%以上的,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100%、50%、50%的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对属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100强的总部型企业机构,以及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龙头企业,经协商与天河区政府或天河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可专项研究制定相应奖励扶持方案。
2.支持产业活动单位转法人。对注册在天河区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转为法人单位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给予区经济发展贡献的100%资金奖励,第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分别给予对应年度对区经济发展贡献增量的100%资金奖励,每家企业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长1000万元可获得1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加快发展。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25%以上的高成长性规模以上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在本区内扩大租赁办公用房的,按照上年度增加租赁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推荐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建设高端人才高地
5.给予核心团队奖励。对入选全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强、中国商务广告协会综合代理专业委员会(中国4A)和首次评定为全国“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等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核心团队,给予每人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
6.给予天河英杰奖励。对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领导者给予支持,按照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资金支持,支持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按照《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穗天组通字〔2020〕103号)执行。
7.给予高级管理人才奖励。高端专业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每增加4000万元给予一个人才奖励名额。人才奖励由企业自行确定奖励名单,按其个人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30%给予奖励,支持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高级管理人才奖励支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的30%。其中,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咨询、广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行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每增加2000万元给予一个人才奖励名额,按其个人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3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高级管理人才奖励支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
8.给予专业人才奖励。对入选国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或经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人才,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20万元/人,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10万元/人,广州市杰出专家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
9.引进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支持。对高端专业服务业领域新引进经区招商部门认定的对本区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不超过5人)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
10.引进高端产业人才支持。对高端专业服务业领域的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新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新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资金支持。具体按照《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穗天组通字〔2020〕103号)执行。
11.引进高学历人才支持。对上年度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咨询、广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行业营业收入增量排名行业前十企业的新增录用应届毕业高学历人才,一次性给予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人。
12.人才公寓支持。向为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计划指标,用以解决企业新引进人才过渡性住房保障问题。
13.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支持。对人力资源、法律服务、咨询、广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行业营业收入排名前十的企业中高层次人才,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我市、我区住房保障的,按照3万元每人每年的标准给予住房租赁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人。
14.人才落户支持。对符合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的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并缩短审批时间。对于未达到广州市入户条件的重点企业紧缺急需人才,在市下达的指标额度内,推荐入户广州。对符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天府办规〔2020〕4号)申请要求的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人员,支持办理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购房、购车、办理个人业务等各方面的便捷待遇。
15.子女入学支持。向为区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天河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
四、优化发展环境
16.加快高端专业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全力打造天河中央商务区“四个出新出彩”示范区,加快推动天河中央商务区整体提升,支持会计、咨询、法律等领域国际知名企业在天河中央商务区集聚发展。全力以赴加快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建设,释放更多高端、高质产业空间,加快高端专业服务业产业导入。
17.加强国际规则衔接。扩大穗港澳专业服务资格互认范围,探索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业代理等专业人才,经备案后按规定范围提供服务。深化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对开展粤港澳联营试点或中外联营试点的律师事务所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8.鼓励打造特色商务楼宇。对同行业企业入驻率占楼宇内企业数50%以上,且行业入驻率较上年提升5%以上的甲级写字楼,给予楼宇业主(或合法代理方)10万元奖励。
19.鼓励重点行业成立社会组织。鼓励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对经区社会组织登记部门登记成立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社会组织,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费支持。
20. 加强重点企业服务。为每家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设立政府服务专员。向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发放“天河通”办事优先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办税大厅办理涉企业务时,可享受优先服务、加速服务、非核心要件“容缺后补”等服务。搭建金融服务对接平台,为重点企业提供融资对接渠道及多样化金融服务。
五、其他
(一)高端专业服务业范围。本意见所扶持的高端专业服务业主要涉及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具体包括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组织管理服务、其他商务服务业、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科技创新服务、质检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等细分行业,行业目录见《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分类表》。
(二)适用对象。本措施适用于在天河区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纳入统计的企业、机构及其人才,在天河区依法成立的与高端专业服务业相关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支持对象在享受扶持后,应承诺五年内不将注册登记地址迁出天河区,不改变在天河区原有的纳税纳统义务。
(三)申报方式。相关政策措施申报请登录天河区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政策申报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
(四)适用原则。本政策条款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天府规〔2020〕3号)相关条款内容重复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
(五)政策期限。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附件: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分类表
附件
天河区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分类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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