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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促进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27 点击数: 1863

增府办规〔2020〕14号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促进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增城区促进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增城区促进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增城区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发展,吸引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链上下游项目落户,根据《广东省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粤办函〔2019〕86号)、《广州市加快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的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穗府办〔2018〕13号)、《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穗工信〔2019〕8号)等,结合增城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包括超高清视频产品研发、制造、应用以及关键元器件,高世代TFT-LCD(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AMOLED(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印刷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QLED(电致发光量子点)、激光显示、3D(三维)显示、全息显示、Micro-LED(微发光二极管)、电子纸柔性显示、石墨烯显示等新型显示、新型显示关键设备与材料制造及新型显示应用等领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增城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企业。

第二章 推进产业链集群发展

第四条 【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对本办法有效期内,当年地方经济贡献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的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1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在达到条件的当年即可申请该项奖励,如企业当年同时达到多个奖励标准,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第五条 【产业链项目落户支持】在我区投资的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链项目,按项目投资协议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竣工投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购地费用,下同)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内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超过2亿元部分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亿元。

第三章 加强产业要素集聚

第六条 【产业载体奖励】对新设立且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企业在区内租用自用场地的,根据企业实际用于办公或生产的建筑面积给予租金补贴,每平方米补贴实际租金(不含税)的50%,最高补贴3000平方米,补贴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新设立且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企业,在区内购置自用场地且运营一年以上的,按该企业购买自用建筑物费用(不含税、不含土地购置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 【平台建设支持】对在我区建设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按平台固定资产投入4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若产业链项目落户支持中已包含该平台建设投入,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第八条 【项目融资支持】对在我区新设立的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领域产业化项目,按建设期间贷款项目实际发生贷款额的2%(年利率)给予贴息,期限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九条 【研发投入支持】以企业在税务机关加计扣除的研发费数据为依据,对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0万元的企业实施后补贴,补贴标准为研发投入的3%,最高500万元。

第十条 【行业应用支持】支持我区深度挖掘 5G、超高清视频与先进制造、医疗健康、安防监控、智能交通、文教娱乐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场景,打造一批应用示范标杆,对具有复制推广效应的项目按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 30%给予最高300 万元支持。

第四章 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第十一条 【产业人才引进】加大力度引进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领域人才(团队),对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领域内符合条件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内高端人才、区评定高层次人才、企业“三高”人才、企业优秀毕业生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给予创业、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持。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且实现正增长的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个、10个、15个高管人才奖励名额,奖励标准按高管人才本人地方经济贡献的80%,每人每年最高300万元。

第十二条 生产用电保障对我区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企业生产性用电成本,按照“先交后补”的方式,给予用电费用20%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十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相关税收减免政策,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提升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产业出入境通关服务水平,为超高清视频及新型显示重点企业提供集中检验、到厂检验、无损查验、一站式快速通关等便利服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与区内其他优惠政策或投资协议内容重复或类同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投资协议明确有资金扶持的项目,如扶持资金已超过本办法额度,则不再享受本办法扶持奖励;如扶持资金未超过本办法额度,则予补足奖励。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最高”“以上”“不超过”,均包含本数。所有项目的国家、省、市、区扶持奖励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总额。当年获得扶持奖励资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企业对区年度经济贡献(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时间投产的企业在未投产阶段除外)。具体扶持奖励所需申请材料,由实质审核发放部门制定申报指南予以确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扶持奖励资金直接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企业获得奖励金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奖励金应当用于企业生产制造成本支出等方面。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如弄虚作假骗取本办法资金的,一经发现,资金发放部门应当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予以公示企业失信行为并通报区相关部门,原则上在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奖励资金的申请。

禁止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非法骗取、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用、滥用扶持奖励资金。违者由有关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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