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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产业人才激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495

从科工商信规字〔20231

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产业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产业人才激励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工商信局反映。

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413


广州市从化区产业人才激励办法


第一条为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加快推动从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业高层次人才奖

服务区内产业发展,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科研开发能力,取得国内外领先技术和科研成果的各类专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区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评为产业高层次人才。产业高层次人才奖励分为两类,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 产学研合作专项人才(团队)奖

区内高校与区内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促进企业产业发展,取得示范性和带动性效果的高校技术人才(团队),对经评定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产学研合作专项人才(团队)奖励: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

第四条 技术成果产业化专项人才(团队)奖

区内企业利用高校、科研机构或自身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的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活动,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取得示范性和带动性效果的人才(团队),经评定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技术成果产业化专项人才(团队)奖励: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6万元;三等奖3万元。

第五条 人才引进培养奖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人才引进培养奖励。

首次进入本区企业工作,与工作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且在本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少于1年(院士可凭个税证明),按照两院院士100万元,正高级职称人员8万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副高级职称人员5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人员2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引进奖励。

建立成长培养晋升机制。在本区企业工作期间取得正高级职称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副高级职称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六条 企业管理人才和骨干人才奖

对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和实际办公场地均在从化区内的企业,企业管理人才和骨干人才年度工资总额3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人才和骨干人才年度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的,按照上一年度个人对本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60%给予奖励。

第七条 产业人才暖心服务

完善产业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成立产业人才服务工作专项协调小组,配备产业人才服务专员。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人才,发放人才卡,提供就医绿道、子女入学优惠、推荐配偶就业等系列暖心服务。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办法中涉及以上、不少于的规定时,“以上”均含本数,“不少于”均不含本数。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1+3+5+N”产业政策体系中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3413日印发

 

科技创新政策公益咨询服务:谢光坤 (高级经济师、高级科技咨询师、广东创业导师、高企培育导师)  13711229592(微信)、020-81309552、QQ:1079017915(邮箱同号),建议加微信或QQ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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