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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5 点击数: 1048

粤科函合字〔2022〕115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动态管理,优化国合基地布局,推动国合基地高质量发展,省科技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国合基地动态管理及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省科技厅2014年以前认定及2014年(含)以后立项资助且持续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内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可自愿参加本次评估。评估内容涵盖时间跨度为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二、组织实施

依据《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拟从目标实现、条件管理、国际合作、创新成效等方面综合评估省内国合基地近2年的运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具体评估要求详见《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清单》(下载方式:请登录公共邮箱xiazaiwenjian2022@163.com,密码:794613aA,进入邮箱“文件中心”下载相关文件)。

(一) 省科技厅交流合作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国合基地评估,委托专业机构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承担评估具体工作。

(二) 各组织推荐部门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所推荐的国合基地参加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审核国合基地自评报告。国合基地名单请联系专业机构查询。

(三) 各国合基地必须认真、据实撰写自评报告,提供充分详实的佐证材料,并分别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正式提交。

(四) 专业机构将于9~10月间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估。根据需要,对部分国合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后续评估工作实施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 本次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评估为优秀的国合基地,将予以表彰或奖励。评估为不合格的国合基地,如无充分理由,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1年内整改;连续2次评估不合格的合作基地,取消其国合基地牌子。

三、其他事项

(一) 评估过程中,将对数据、信息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关基地对数据、信息造假,将按照科技诚信一票否决的相关要求,确定相关国合基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二) 如国合基地未按要求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视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三)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认真报送相关信息。报送中应注意不得报送涉密信息。如有涉密成果信息,请联系专业机构进行后续安排。

四、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

(一)联系人及电话。

1.广东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专业机构):020-83163307、020-83163249

2.交流合作处:020-83163868

(二)材料报送方式。

请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广州市连新路171号4号楼省科技合作研究促进中心404室(邮编:510033),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skjt_gengy@gd.gov.cn(文件名以依托单位—基地负责人命名)

                       省科技厅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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