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84号)要求,深入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激发创新活力,在总结前期简政放权下放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市科技局在原《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穗科创字〔2018〕102号)的基础上,制定形成《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改革精神,2019年度和2020年度立项,现尚未进入结题验收和终止程序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按照本方案执行。广州市科技计划“珠江新星”项目、2018年度立项以及已经进入结题验收或终止程序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一般项目”继续参照《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穗科创字〔2018〕102号)执行。
现将《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黄文星,联系电话:83124136)